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申请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
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于2015年12月通过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审批,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同意开展试点建设。2016年至今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下,湿地公园管理部门本着“保护优先、科学修复、合理利用、持续发展”的原则,按照《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》全面推进湿地生态系统地保护和修复工作。
经过几年的试点建设,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(试点)湿地保护措施有力,生态系统和动植物栖息环境得到有效保护,水质得到较大改善,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和恢复。湿地公园规划范围边界清晰,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及管理权属关系明确,区域内无土地权属争议,组织管理机构健全,人员稳定。公园科普宣教设施设备完善,宣传内容和宣传材料丰富、形式多样。湿地利用方式完全符合湿地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原则,社区利益关系协调,群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。湿地公园整体建设符合总体规划。
4月8日,康平县自然资源局向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提交《关于辽河国家湿地公园(试点)申请验收的报告》,正式开启湿地公园(试点)验收工作。目前已完成《验收自查评估报告》和《建设情况报告》的编制工作,下一步将迎接省林草局专家预验收。同时,湿地公园档案整理、宣教广场修缮、2019年、2020年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等均在正常推进中。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迎查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,抢抓时间,克服困难,对照《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》,全力搞好国家湿地公园迎查工作,争取今年一次性通过验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