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
近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《关于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》,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验收。
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于2015年12月通过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审批,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(原国家林业局)批准同意开展试点建设。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、各级政府和周边民众的关心与支持下,康平县将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、发展任务、民生任务,本着“全面保护、科学修复、合理利用、持续发展”的原则,按照《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》系统推进湿地公园建设和湿地保护管理,并出台了《辽宁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》。湿地公园生态环境持续改善、综合效益明显提升,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为了更好地践行习总书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生态文明思想,保护传承辽河文化,推动辽宁省辽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,辽宁省提出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,努力将辽河打造成全国河道、湿地生态修复样板。下一步康平辽河国家湿地公园将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,全力推进辽河国家公园的创建工作。